揭秘伪央企灰色利益链:东方银河控股频繁变更背后的真相
“伪国企”灰色利益链本报记者/何斌
发表于2021年3月22日《中国新闻周刊》第988期
被“国企股东”公开打假仅五天,东方银河控股有限公司就改变身份,再次成为“国企”。
工商信息显示,这家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于2020年2月27日的深圳民营企业,一年内已四次变更投资者,均带有“中文字头”,且变更时间最短间隔只有10天。
2月5日,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的其名下的8家全资子公司系虚假公司注册。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不知情、从未同意、授权、也不知晓这8家虚假全资子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设立及变更情况。 “上述八家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所进行的一切行为与我公司无关,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上市的8家公司中,就包括2021年1月26日刚刚“投资”的东方银河控股有限公司。2月10日,东方银河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人银河更名为北京中国石油科技发展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这是一家全民所有制公司,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目前控制着265家公司。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了中海油针对的8家打假企业发现,错综复杂的股权置换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的“伪国企”利益链。
真假难辨的“中文前缀”
如果不是合作伙伴打听,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还不知道自己名下还有多少家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120.67万元,主营业务为国内甚小天线地球站通信业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规模较小,合作伙伴相对固定。因此,当听说其名下有多家子公司时,立即引起警惕。
通过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平台,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发现,事情远比想象的严重——其名下注册的8家公司分别进行了多项的投资业务。 “子生孙子”与“孙子生子”是相互关联、不断延伸的。最多梳理出120多家企业。在工商信息中,这些“大公司”都被归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名下,并转型为所谓的“央企子公司”。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立即报警,并向这8家虚假关联公司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并申请对8家虚假关联公司进行股权冻结。根据中海油法务部的建议,该公司发布声明,将这8家虚假关联公司的名称和工商信息一一公布,以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和损失。
当时,一家公司正计划收购其中一家公司,并且刚刚完成订金支付。其看到声明后,迅速报警并及时追回损失。按照与中介公司协商的价格,本次交易共花费700万元,其中300万元为公司转让费,400万元据称将给予其“所属央企”,即是,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显然,这只是一个幌子。
声明发出后,除东方银河控股有限公司外,另一家福建新启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于2月25日与中海油脱钩,更名为中科新通实业(福建)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它也是北京中石油科技发展公司控股的独资企业,同样是中国石油“控股”的。
近年来,资本市场上出现了不少“假央企”。他们打着央企的旗帜,依靠央企的信用背书,获取金融机构的信任,大规模筹集资金。一旦发生违约,背后真正的央企立即出面澄清或斩断事态,给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2015年至2016年,中信财富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打着“国企股东”、“注册资本百亿”的旗号,以高额销售“中信宝”系列金融产品。以利率为诱饵。不管有多少人被骗了,数不胜数。 2016年12月,天津滨海新区公安局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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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其对外宣称的“央企股东”之一的瑞宝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工商行政登记将天津自贸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争议,声称不了解情况。子公司注册了,但注册部门坚称一切手续合法合规。由于优信财富非法集资案尚未审结,该诉讼被法院驳回。
讽刺的是,瑞宝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国企。其控股股东之一是中国瑞宝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天眼查的公司简介中称该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是在国家总局登记注册、成立于1985年的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中央企业。”最新信息显示,该公司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企业。
被“央企”光环“闪现”的不仅仅是普通投资者。在信息披露较为完善的资本市场上,“伪央企”也公开以央企身份进行交易。
2018年7月12日,上市公司荣宇集团公告称,为推动电力装备领域进一步合作及产业链延伸,公司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中核国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为公司提供增资并成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成为股东后,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
根据协议,双方计划三年内共同打造总规模50亿元至100亿元的基金投资平台。同时,双方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深度合作,投资电力装备、工程建设等双方产业链相关的优质项目,打造“中央人民创新合作平台” 。此外,荣宇集团还计划增资投资中核集团或其下属公司,利用彼此的资质和资源,重点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工程项目。
然而,公告发布次日,深交所就发出关注函,询问中核集团的“身份”。荣宇集团回应称,“无法确认中核集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因此无法确认其与央企是否存在关系”。有关系。”这场“央民合作”以“伪央企”身份曝光、协议终止而告终。
谁赋予了“伪国企”虚张声势的身份?
在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严格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下,为何“伪国企”仍能盛行?谁赋予了“伪国企”虚张声势的身份?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假央企”之所以极其扑朔迷离、难以侦查,一方面是因为不少央企层级结构复杂,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母公司对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监督;另一方面,央企对外投资信息不透明,即使遇到“伪央企”也无处可查。
在国资委网站的互动交流版块中,我们经常看到有关某企业隶属关系定义的询问,但很难得到肯定或否定的答复,这说明“伪国企”国有企业”猖獗且难以识别。
一般来说,广义的央企分为三类。一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根据最新的中央企业名录,共有97家企业。二是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属于金融业的企业,如国有五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农业银行等。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三是国务院其他部门或者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从目前的案例来看,往往关联的都是央企子公司。层数越多,被检测到的可能性就越小。此前,央企子公司混改需要国资委批准。 2019年6月,国资委将子公司混改审批权下放给中央企业。这意味着,如果股权信息属实,总行层面肯定是知道的。
“如果央企子公司确实涉及这项业务,那么股权变动就是真实的。至于是否经过上级公司授权,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一位负责工商登记的市场监管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在股权变更中,交易双方需要向登记部门提供申请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大会决议等材料,并工商登记部门还必须向双方投资者进行核实。 “除非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否则就可以定义为虚假登记,但那是违法的,登记部门没有人敢做,也做不到。”
该市场监管机构认为,从股权结构来看,这些企业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央企。但《中国新闻周刊》发现,在一些股权变动中,央企的出资额是认购但未实际支付的,实际支付的期限通常是几十年后。
“作为集团的一级子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得到集团一步步的批准。”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取证过程中,法务部门称多家公司备案时使用的复印件“与我们公司营业执照的格式完全不同”。 。简单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出它们是伪造的。”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表示,经公司内部核查,上述8家全资子公司使用虚假的股东决议、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业务等登记文件。许可证、印章。所有注册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的签名,都是伪造的。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相信这8家“假央企”的真相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除了央企直接投资之外,假央企与真央企之间,还隐现出一条隶属于央企的产业链。在互联网上搜索国有企业的隶属关系,可以透露出很多信息。 《中国新闻周刊》联系了北京一家投资咨询公司,理由是该公司想挂靠某央企。在说明此行目的之前,对方表现得很平静。他回答说:“我想我想隶属于混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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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介人士介绍,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不复杂。关键要看它属于哪个级别的子公司。如果是二级子公司,则该公司为三级;如果是3级,则该公司是4级。另外,还取决于是国企还是央企,价格从160万元到1000万元不等。其中,挂靠国企三级子公司的价格为一年160万元,挂靠央企的价格基本都在450万元以上。第二年继续挂靠的,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按照流程,确定关联公司后,中介会邀请对方公司负责人亲自沟通,然后双方签订股权持有协议,将资金划转给对方公司负责人。对方,然后对方以回扣的形式给中介。 “关联国企不参与运营、不参与分红,只是换了法定股东,相当于他们收购了你的公司,所有流程一周左右就完成了。”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了众多“伪国企”,发现很少有企业挂在国企股东名下超过一年。因此,不少“伪国企”的工商信息,投资者的变动极为频繁。而且,隶属于央企似乎会“上瘾”。一些“假央企”名下的不少公司都被冠以“中文”字头,甚至其名下的多家公司相互关联。
东方银河于今年2月3日全资控股中科科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后者在其官网自称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企业”。集团拥有近20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家。
中科科发是一家成立于2013年的公司,从2017年6月开始,以“中科”的名义开始投资。截至2020年5月,以一年为一次的频率更换了4家疑似“央企”。 “国企”的投资者。2021年2月,随着东方银河的投资,转入中海油集团。几天后,随着东方银河的投资者发生变化,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也被标记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东方银河之前,中国科开旗下的几家“中字头”下属公司并非真正的国企。这也是“伪国企”的另一种形式——核名。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前不得冠以“中国”、“中国”、“国家”等字样。 ”、“国内”和“国际”。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欺骗、误解公众的内容或者文字。
这就催生了中介的另一个服务项目——企业登记核名。前述中介公司的介绍包括排查名称验证,如国字头、中文字头、无地区等。虽然这些“中文字头”公司与央企在股权关系上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仍然可以凭借“中文前缀”的名字频频与央企竞争。前述与荣觉集团成功打造“央企创新合作平台”的中核国金投资集团,就是此类“伪国企”。
屡禁不止
解决“假央企”问题,首先要梳理央企的财务背景。 2016年,国资委开展僵尸企业清理行动。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纳入“化困解难”范围的2041家子公司实现经营亏损,近700家死公司取得市场成功。清理后,所有中央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5级以内(含5级),法人总数减少30%以上。
2019年12月,在央企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再次提出清理“两非两资”、“清理无贡献的‘假央企’”清理多年来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假央企”。
“打假”的主体自然是央企自己。近期,中海油、中国诚通、中国化工、中国钢铁、中国石油等相关央企相继发表声明,对被冒充、虚假隶属的情况进行说明。不过,打假声明出现后,似乎并没有对公司造成太大影响。如果是其他股东,公司的经营行为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前述中海油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要证明对方虚假注册,必须进行司法鉴定,而且只能鉴定公章和签名的真实性,而不能鉴定业务的真实性。除非你在注册时从对方那里得到了许可证正本,否则“这是虚假注册,你从哪里得到正本?”
“在清理‘假央企’过程中,相关部门未能形成合力,未能采取有效的惩戒措施。”刘俊海向《中国新闻周刊》进一步解释,一是国资委、财政部等国资监管部门的合力。目前,中央企业采取多级监管模式,存在监管盲点和漏洞。同时,国资监管部门和市场登记部门要形成24小时、360度、跨市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息共享、快速高效的工作机制。 ,无缝衔接,有机衔接,同频共振。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监督合作机制。此外,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也应该纳入这个协同共治的平台。
在形成合力的同时,还要提高央企信息透明度。 “信息不对称与国资监管能力的局限性有关,也与整个央企集团管控能力薄弱有关,下一步必须要弥补这个短板。”刘俊海表示,一是抢先监管,二是提高透明度。今后,中央企业设立的子公司、子公司,均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向社会公开披露。 “我们要尽快绘制央企家谱,让世界知道。”
在刘俊海看来,央企之所以频频“倒闭”,归根到底还是源于央企背后的信用和资源优势。挂靠央企可以快速获得政策和融资便利,尤其是在“伪央企”重灾区——建筑业和金融业中,资源确实向国企特别是央企倾斜。目标大、影响广。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即使立即对央企进行断供,央企的信用也会受到损害。
“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假央企’问题,必须打破国企和民企之间的不对称,做到地位平等、共同发展、公平竞争、互利合作、平等监管、平等保护。” “国家不能进,私营不能退,民进不能退,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机会。”刘俊海另外表示。 《公司法》规定,公司登记制度必须完善包括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和公司注销登记等制度,打破“伪国企”不被重视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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