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yzw 发表于 2025-1-16 02:39:42

奎文区母婴生活馆广告使用国家领导人照片引争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调查处理

    相关部门表示,该商家此举违法,将尽快调查处理。

    11月15日,市民孙先生向本报举报,近日,奎文区一家母婴生活中心的墙上贴出了大幅广告海报。屏幕上出现了两位国家领导人的照片。不少市民认为不妥。对此,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尽快调查处理。

    市民反馈

    这样的广告令人惊讶

    当天,记者来到奎文区文化路与帝景巷交叉口东南侧。在一家名为爱贝乐的母婴生活中心外,贴着一张大幅广告海报,其中有关于“中国儿童健康家庭行动”宣传内容的广告。整张广告海报图文并茂,还有六人的照片,其中两张是国家领导人的照片。 “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出现在广告海报中显然是不合适的,《广告法》有明确规定。”住在附近的市民孙先生说。

    附近居民冯女士告诉记者,她经常路过帝景巷,前几天无意间看到了这张广告海报。当她看到上面出现了国家领导人的照片、姓名和职务时,她感到非常惊讶。 “这种广告显然是不合适的,作为商家,也应该有这样的常识。”冯女士表示,她记得《广告法》有相关规定。

    记者查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徽;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姓名、形象等。

    商家回应

    总公司提供宣传海报

    记者将市民的反馈情况向母婴生活中心进行了汇报。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墙上的海报不是店家自己设计的,而是总店提供的。他们会将此事报告给总部。

    潍坊市工商局广告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母婴生活中心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进行广告宣传。该事项由当地管理,由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随后,记者将此事向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录音后,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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