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措施:疫情期间租房提取指南及申请条件
“受疫情影响,我暂时失去了收入来源,现在交房租压力很大!怎么办?”不要恐慌!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推出阶段性租金提取支持措施!
经批准降低缴费比例、缓缴、暂停缴费的单位职工,以及因疫情失业或未失业但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储户,可再申请一份2020年6月30日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缓解支付房租压力。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3000元,且不超过您账户余额。
如何申请?瞧不起!
01
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本市无住房、目前符合租房自住提取公积金条件,且因疫情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存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
①经批准降低缴费比例、缓缴、阶段性暂停缴费的单位职工;
②因疫情影响失业的存款人;
③未失业但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存款人;
④受疫情影响面临缴纳租金压力的自愿储户。
02
申请时间
2020年6月30日(含)之前,且距最后一次提现时间无需超过180天。
03
提款频率及金额
(1)提取频率:只能提取一次。
(2)提取金额:不超过3000元,且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04
处理方法及程序
①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提交申请→中心批准(不超过3个工作日)→撤回转账
操作流程:申请人在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登录个人公积金账户后,无需取消原租金提取申请表。您可以直接在“首页”界面点击“租金提取阶段性支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提取人员类型”: 审批比例减免、延期、暂停缴费单位 职工、自愿缴款、失业、失业收入来源 → 输入提款金额和转账账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信息”→上传所需材料→获取短信验证并填写,点击“提交”→进行刷脸认证。显示“操作成功”后,进入审批流程。
②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预约→申请人提供必要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受理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再3个工作日以内)→ 撤回转账
05
加工材料
1.经批准降低缴费比例、缓缴、阶段性暂停缴费的单位职工
①身份证原件(只需在前台提交);
② 领取申请表(一份,只需在前台提交)。
2、因疫情影响失业或虽未失业但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储户。
①身份证原件(只需在前台提交);
②失业救济金评估表(或就业创业证明)、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2020年2月以后的银行工资单(需加盖银行印章)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任意一份,材料须证明申请者2020 年 1 月至 6 月期间失业或失去收入来源);
③领取申请表(一份,只需在前台提交)。
3、因疫情面临租金压力的自愿储户
①个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 领取申请表(一份,只需在前台提交)。
注:目前以租房自住为基础提取公积金的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应材料申请提取;符合租房住公积金条件但未申请提取的储户,须先申请提取(具体请参阅《租金提取办理指引》),然后再申请阶段性租金提取支持。
附《关于实施阶段性租房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的通知》全文:
撰稿、编辑、编译:南都记者 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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