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升级: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新增5项便捷操作功能
文字总:1090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现在办理公积金业务越来越方便
无需每次都去柜台提交审核信息
您可以在手机上轻松完成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
为了让员工更方便、快捷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升级改造
增加了许多新的操作功能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让员工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公积金中心对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升级。 15日起,租房可允许两次提取公积金。申请、取消提款申请、取消提款预约、取消账户合并预约、公积金自愿缴费等五项业务均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移动端完成。提交公积金租赁申请后,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
第二次退租申请
一、申请条件:
https://img0.baidu.com/it/u=1454758739,4128407065&fm=253&fmt=JPEG&app=138&f=JPEG?w=500&h=666
员工在未提供租赁登记证明和发票的情况下,通过租房自住首次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申请提取时,可通过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办理。
2、操作流程:
登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APP或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功能,手动输入提取金额,点击“提交”。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批准申请。
3、查询:
登录我中心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进入“信息查询→提现进度查询”即可显示租金提现申请进度。
取消提款请求
通过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的“公积金提取申请”,可进入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查询→提取进度查询”界面取消。
(注:注销须经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办理)
取消取货预约
员工通过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住房公积金“前台提取预约”。可以通过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进入“信息查询→预约信息查询→预约详情”界面取消预约。 。
(注:只有在预订业务处理日期之前提出的预订申请才能取消)
取消账户合并预约
https://img2.baidu.com/it/u=2688197334,3402624399&fm=253&fmt=JPEG&app=138&f=JPEG?w=800&h=1439
通过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发起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预约”的员工,可通过手机进入“信息查询→预约信息查询→预约详情”界面取消预约APP或微信公众号。
(注:只有在预订业务处理日期之前提出的预订申请才能取消)
办理自愿存款人相关业务
自愿存款人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办理封存、解封、汇款、还款等手续。详细业务操作请参见中心网站→常见问题→《自愿存款账户手机APP及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
申请公积金提取业务已长期开通
输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号——点击菜单栏“业务办理”——申请公积金提取——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
需要注意的是,在广州购买的房产,若已在前台办理公积金提取成功,且同一房产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则从最后一次提取的日期开始计算,并且会有6个月或更长时间的间隔。可以通过网站检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