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2023: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提升办学水平
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学校条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交知字5号
各市教育(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高职院校:
现将《山东省职业学校达标办学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 年 5 月 16 日
山东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通知》(教资成5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本方案根据学校办学水平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不断加大省、市、县三级政策和投入供给,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到2023年底,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关键监测指标全部达到80%以上,2025年底达到100%。
(二)基本原则。
省级统筹,市县统筹。省级统筹组织实施达标办学条件项目,压实办学主体责任。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行业组织部门和市县两级要加强对所辖职业学校达标办学条件的指导、督导和过程监控。
科学规划、分类推广。统筹考虑当地教育发展趋势、人口规模和学校规模,优化布局结构,科学编制达标工作方案,“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分类实施,分步实施——阶梯推进,强化激励考核,推进高水平教育。质量符合标准。
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对标国家标准,充分考虑地方和学校实际,一一查找差距、一地一校,聚焦服务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与内涵提升建设并重,聚焦土地、学校等关键要素建筑、师资、设备等方面,切实补齐缺口。改善薄弱环节办学条件。
二、工作任务
(一)整合资源,优化布局。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级统筹全省范围内的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市级统筹市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采取合并、集中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学校运营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教育资源投入,优先保障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对拟集团化办学的学校,推动加快校园、校舍、师资、仪器设备等实质性共建共享,对办学条件进行全面评估;对拟合并的学校,学校所在城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变更备案信息;对拟终止办学的学校,将关闭学籍系统账户,及时取消组织机构,学校所在城市做好师生搬迁工作。
(二)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各城市在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时向职业教育倾斜,在用地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大力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简化新建职业学校或改扩建扩能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支持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补充职业学校土地和校舍缺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学校主办方继续加大投入,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淘汰危房,按照规定标准建设校舍、教室、实验实训室。各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科学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确保学校基础设施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三)优化学校师资队伍。
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比达到艺术、体育类1:8,工农医类1:12.5,综合类1:14,财商类1:16;高职院校根据定位、类型特点、学生数量等确定管控人员总数,并报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学校可在建校规模20%以内(人员总量控制)自主招聘兼职教师,财政经费按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拨付。落实职业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学校自主编制年度招聘计划,自主设置招聘岗位,自主确定招聘计划,自主确定招聘标准、内容和程序,自主确定招聘批次。 、时间,独立组织实施。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实施办法,定期开展按学历、专业类别认定和审核工作。
(四)改善学校教学条件。
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每个城市建设至少1个共享大型智能(模拟)实训基地。对于已建成的,我们将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基地的各项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对于尚未完成的,我们将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并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进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学校与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服务学生就业。实习培训以及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服务等。各学校在达到办学标准的基础上,及时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引入教学提高校企利用率校内实训基地。继续实施山东省高水平职业学校和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持续改善学校教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山东省职业学校达标办学协调机制,设立达标专班。协调机制在省委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运作,负责协调我省职业学校达标办学工作,研究解决达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达标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项工作班,推动地方职业学校达标办学工作办学条件。学校组织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重点工作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合规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二)强化政策支持。
职业学校达标办学项目纳入新一轮部省共建省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试点。各地学校要落实国家和山东已出台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相关政策,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针对职业学校达标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
完善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积极吸引社会投入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时,将各地学校达标进度作为重要考虑因素。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教育强国提升工程专项资金支持,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单位要落实投入主体责任,多措并举落实学校经费,改善办学条件。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政策制定金融工具等政策性资金,探索社会力量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强化考核激励。
省教育厅牵头建立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调度机制,通过国家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况数据采集管理平台、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状况数据采集管理平台定期调度现场抽查。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符合规范条件的情况,列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向有关市、省有关部门重点调度和督查意见的事项,纳入市、县政府履职考核。各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教育责任和综合考核指标。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明显成效,启发了市、县职业学校质量评选和年度考核指标,作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规划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自2023年起,每年通报各城市学校合规情况。对于2025年底前未达标的学校,将采取减少招生计划甚至暂停招生资格等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市教育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统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要对比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关键监测指标(附件1),准确掌握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高职院校办学条件现状,科学研判生源来源2023年至2025年土地、校舍、师资、设备等达标变化和进展,按照“区域协调、一校一策”原则,科学制定达标实施方案(看参考模板见附件2),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措施、进度安排、经费来源等,并报当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023年6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
省级高职院校要对比办学条件关键监测指标,准确掌握办学条件现状,科学判断2023年以来学生规模、土地、校舍、师资、设备等变化和达标进度到2025年,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措施、进度安排、资金来源等,制定达标实施方案,经省教育厅批准后于2023年6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 组织者。
(二)加强组织实施。
各市、各高职院校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难点,明确职责分工,按时安排,有序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学校要按照要求及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和高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况数据采集管理平台更新工作进度。填报的数据作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的依据。
(三)加强监督指导。
市、省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协调解决职业学校达标办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所属职业学校达标工作的指导。可以采取季度调度等方式督促各学校按计划按时达标。确保到2025年我省所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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