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江苏省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及改革实施方案详解
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江苏省高职高专招生委员会提出,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化招生的“职业教育高考”制度,完善以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核心,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在江苏省高职院校开展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江苏省高级职业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152,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技园区龙眠大道62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建于1953年,办学历史悠久。 2001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5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资产总价值近12.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各类教学仪器设备13000余台。全日制学生。
第五条 颁发学位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我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部。
第八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等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我校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计划人数以省招生主管部门为准。
第四章 考试报名
第十条 招生对象:已报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考生须在高考中通过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科目。普通高中学术水平。参加考试并获得结果。
第十一条 提前报名考生的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学校将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提前报名的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学校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订单类别专业报名建议:
地铁订单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应用技术专业):该专业只能由第一志愿填写。应聘者须热爱城市轨道交通工作,身心能适应工作要求,普通话良好;建议男生申请,五官端正,身高168cm以上;身体健康,无四肢残疾;无色盲、色弱、弱视、夜盲症或高度近视、听力障碍、纹身、口吃等;无妨碍相应工作的疾病(如癫痫、高血压、心脏病、抑郁症、眩晕、突发晕厥、传染病、精神病家族史等)和身体缺陷;双眼矫正视力5.0;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十四条 空乘专业报名建议:
1、女生身高在163-172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5-183CM之间。
2. 女孩的矫正视力在C图量表上为0.5以上,男孩的裸视力在C图量表上为0.7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良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史、狐臭病史、心脏病、哮喘、精神疾病及各种慢性病史,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型腿、“O”型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凸耳等缺陷。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变色。
4、品行端庄,心理素质良好。言语清晰,无口吃、舌短,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适应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
5、考生需按照中国民航总局颁布的空乘人员体检标准到各地三级医院进行专业体检,并携带体检报告到学校面试。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注意事项:
本专业实行“3+0”培养方式,即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三年,学费15000元/年。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后,可获得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和俄罗斯莫斯科国立理工大学(斯坦金)学历证书。有意继续本科深造的学生,进入一年级时需缴纳莫斯科国立理工大学(斯坦金)注册费每人3500元。大专毕业后,可以申请到莫斯科国立理工大学(斯坦金)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分。可获得俄罗斯莫斯科国立理工大学(斯坦金)本科文凭。
第十六条 体育专业学生申请的有关事项
1、招生计划为体育类专业40名(该招生计划包含在总体提前招生计划中)。招生项目有:田径、足球、篮球、跆拳道、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球。
2、体育专业招生纳入各专业招生总计划。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二)在地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三)县(区)级比赛取得前三名。
3、申请体育特长生时,须提交运动员证书或二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经学院审核后,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专项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及安排请参见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提前招生招生办法》。
四、体育生报名时间、方式及专项考试时间
申请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
申请方式:将体育专业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
特别测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
第十七条 具有艺术才华的学生申请的有关事项:
1、招生计划为10名艺术人才(该招生计划包含在总体提前招生计划中)。招生项目为:(一)舞蹈:中国舞、芭蕾舞、拉丁舞、现代舞; (2)器乐:民族乐器古筝、二胡、琵琶、笛子;西洋乐器钢琴、小提琴、铜管乐器、木管乐器(竖笛、口琴、管风琴、电子琴、电吉他、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琴琴除外); (3)声乐:民族、美声、流行。
2、艺术人才招生纳入各普通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艺术人才学生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录取报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相应项目国家社会艺术专业考试八级及以上; (二)在校级以上美术比赛中获奖。
3、申请具有艺术天赋的学生时,须提交国家社会艺术等级专业考试八级以上证明原件或相应项目的校级及以上艺术竞赛证明原件。经学院审核后,可以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人才专项项目。测试。具体报名条件及安排请参见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学生提前招生招生办法》。
四、艺术人才申请时间、方式及专项考试时间
申请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
申请方式:将艺术类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
特别测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
第十八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高级职业院校招生报名平台(网址:),按流程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3月8日。
3. 志愿者申请:每位候选人可填写1个院校偏好。在大学偏好下,他可以填写6项专业偏好,并明确转专业的意图。
第十九条 检验方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语文、数学综合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语言、数学综合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200分,外语仅限英语、日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这两项评估是在同一篇论文中进行的。综合测试内容除语文、数学外均以普通高考大纲为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逻辑思维、职业心态、心理素质、知识等基础知识。
2.其他评估
填写订购班专业、空乘专业的考生、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需分别参加相应的考核,具体如下:
(一)订单班级专业。第一专业自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可参加学院与企业联合组织的专业附加考试。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200分。
(2)空乘专业。附加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附加测试的内容为:语言表达、吐字、语言形态、英语口语。
(三)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有特殊体育天赋的学生必须参加特殊考试。专项考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具体情况请参见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提前录取招生办法》。
(四)有艺术天赋的学生。申请者必须参加针对具有艺术天赋的学生的特殊测试。特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详情请参阅学院《2024年艺术类学生提前录取招生办法》。
三、考核时间、地点
(一)语文、数学综合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定于3月17日进行。
(二)订单类专业、空乘专业、体育特长专项考试、艺术特长专项考试定于3月16日进行,相关要求可在学院查询提前招生网站。
以上考试地点均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科技园区龙眠大道629号。具体考试流程详见《考生须知》。
第二十条:违规行为
对提前招生期间违反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第36号的规定处理。考生违规行为将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一条 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报名、考试时间的,以学院招生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 入场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招生工作。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综合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评分为:每门合格科目5分,每门不合格不得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原则
1、普通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随心所欲”的原则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测试顺序排序。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成绩第一、志向其次”的原则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写专业申请表的考生。
3、顺序类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顺序类专业附加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单独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转专业。考生如未被本专业录取,不影响非订单专业录取。
4、空乘专业:附加考试和专业体检均通过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成绩第一、其次志向”的原则录取。考生如未被本专业录取,不影响其他专业录取。
5、体育特长生:特训通过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体育特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单独录取,尽量满足第一专业选择。
6.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特测通过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艺术特测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单独录取,尽量满足第一个重大选择。
第二十四条 加分政策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具体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按照招生原则进行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第二十六条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录取结果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学院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我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厅批准的规范文件136号规定,按学年(币种:人民币)收费。学费5300元/年(项目费、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专业4700元/年);考试费用按照教财2号、苏资飞423号、苏财总92号《外语(英语/日语)、职业适应性综合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试60元/生,订单大班另加考试费60元/生,空姐另加考试费60商科专业60元/生,体育专业60元/生,艺术类专业60元/生。考生来校参加考核前须登录我校招生网站缴纳考试费用。网站为: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规定》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高等学校》(苏资费369号、苏财总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六人间,四人间每年1200元。 1500元/年。
第二十八条 我校设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奖学金平均3300元、院长奖学金4000元/人、优秀学习奖学金400-1500元/人、科技创新奖500-十余种奖学金每人5000元,奖助学金发放比例最高可达45%;助学贷款:包括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和江苏省信用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6000元。学生贷款。我校有自己的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贴、学费减免、党员结对帮扶、企业奖助学金、交通补贴、生活费补贴等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提前招生是国家授权的学校独立组织考试招生,在高考前完成招生工作的方式。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未录取者可继续参加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确需参加高考的,必须向报考的县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入学。
第三十条 本招生规定由学院招生就业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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